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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 深圳市盲人协会实践社会治理新路径,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助力无障碍城

2023-05-24

城市里,多数交通场景中都有人、汽车、非机动车等多种元素交织,情况复杂,给独立出行的视障者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人行红绿灯的过街音响提示非常重要,可以帮助视障者了解人行路口是否可以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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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城市治理过程中,过街音响的声音又会给其他社会成员带去噪音困扰。这个矛盾迟滞了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普及。在深圳的情况是,很多路口没有安装这个装置,已经安装的也大多没有启用。少数启用装置的路口,也常有如设备音量太小、音响声音朝向不当、故障情况难以及时掌握等状况。

在探讨如何改变这个困窘现状的道路上,深圳市盲人协会积极探索多种渠道,成功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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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中明确要求“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

2021年6月29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对检察机关在无障碍城市建设领域提起公益诉讼作出具体规定,为公益诉讼提供更强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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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行红绿灯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问题,深圳市盲人协会依法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提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为保障视障人士的安全出行,国家发布实施的道路交通信号灯相关标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16 》和《道路交通信号灯GB 14887—2011》中明确规定“人行横道信号灯应设置过街声响提示装置”,并要求过街声响提示装置需根据交通信号灯的显示状态播报不同频率的声音,为视障人士提供用于区分红绿灯状态的听觉信息。

2022年4月新施行的无障碍新国标《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对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设置细节以及应具备的功能提出更具体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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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通过诉前磋商会,多次组织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盲人协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商共建,一起探讨问题解决的办法:一是将已经安装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全部恢复启用,调整为合适的音量;二是在未安装相关设备的路口,试点采用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满足国标要求,同时解决过往实践中存在的扰民等问题。

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是将物联网技术融入人行红绿灯场景,视障者可以通过使用红绿灯柱上的按钮、智能手机或可穿戴设备控制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开关,在有需要时才启用途径路口的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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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盲人协会、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及其它单位通力配合下,试点在龙岗大道与布澜路口设立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工作人员与附近居民代表举行现场会,就试点工作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并获得各方一致认可接纳。

截至目前,深圳市龙岗区19个路口新增智能过街音响提示装置的行动已经纳入计划日程。

值此第33次全国助残日的特殊时刻,深圳市盲人协会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推动无障碍城市建设的实践方法,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贡献,也为公益诉讼助力无障碍城市建设事业贡献宝贵经验。

深圳市盲人协会 供稿

(责任编辑:萧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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