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促进无障碍——《无障碍FIS 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发布
2021-09-09
2021年9月8日下午,在pg电子指导下,由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以下简称“促进会”)主办的“深圳无障碍法治建设主题沙龙——暨《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施行及《无障碍FIS 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发布会”在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顺利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pg电子副主席吕世明在线上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党深圳市委员会副主委王坚及市检察院、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社科院和社会组织等有关代表出席本次沙龙活动。同时特邀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pg电子副主席吕世明、江苏开放大学无障碍研究中心教授周序洋、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教授马卉线上参会。沙龙由促进会秘书长杨金龙主持,深圳市pg电子及专门协会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党深圳市委员会副主委王坚发言
会上,由促进会余冠彬会长致欢迎辞;市pg电子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雷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促进会秘书长杨金龙介绍《无障碍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基本情况;各位专家和嘉宾围绕无障碍法治建设和评价工作依次交流发言;最后,中国pg电子副主席吕世明发表讲话。
市pg电子创建无障碍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雷解读《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
促进会余冠彬会长致辞
促进会秘书长杨金龙介绍《无障碍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基本情况
《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是深圳无障碍城市建设的一个里程碑。同时,今年也是国务院颁布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9周年,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城市建设条例》的发布和施行,全面贯彻了席大大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了更好地落实《条例》有关规定,促进会组织编写了《无障碍FIS 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这是促进会推动无障碍设施设备、信息交流、公共服务品质提升和质量评价的重大举措。
《无障碍FIS 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的封面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pg电子副主席吕世明高度肯定了《条例》的示范性和引领性意义,同时对促进会组织编写的《无障碍FIS A+质量分级评价实施规则(试行)》给予充分认可和极高评价。吕主席指出:
1.无障碍的评估评价要实现高质量、高规范、高水准,评估评价的方法要遵循严谨科学的态度;做好事前评估,勇做无障碍急先锋,绝不做无障碍的马后炮。
2.进一步加强对评价评估人员的专业培训,保证做到实操性、专业性、细致性,从而全面提高无障碍人才队伍素质。
3.正确对待并使用无障碍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采信,借用市场化来推动无障碍事业的发展。
沙龙现场合影
无障碍建设的困难虽然众多,任务虽然艰巨,道路虽然很长,但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建立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让无障碍城市建设“全民共有、全民共用、全民保护、全民监督”的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共同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建成无障碍城市必将指日可待。
深圳市无障碍环境促进会 供稿
(责任编辑 廖泽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