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复评工作的预通知
2022-03-10
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根据《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深残规〔2022〕1号)和《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深残发〔2022〕11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定于近期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复评工作,复评范围为评审认定时间已超过3年的定点机构,复评未达标的将被取消定点机构资格。请各有关机构认真对照、逐项自评,积极做好复评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准入标准》
深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2年3月9日
(联系方式:徐俊涛,83265123、15626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