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
2023-01-09
日前,省人社厅联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pg电子印发了《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从2021年起将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困难群体范围。代缴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按《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防止返贫“三类监测对象”按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认定。
此外,《若干意见》还明确“十四五”时期,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不计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收入。